1.实验室外来科研人员是指申请利用中心实验室(以下简称中心)开展工作的,除中心在职职工及以中心为培养单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之外的其他人员,含各类短期讲学、进修、研修、合作以及其他临时用工人员等(以下简称申请人员)。
2.拟进入我实验室进行实验的申请人员,必须与中心负责仪器及实验室的人员一起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并报请申请者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和我中心主任共同签字确认才可进行,同时由申请者与中心负责老师共同签订相关安全等相关责任书。
3.所有申请人员在进入中心各实验室进行科研活动前,均需要填写拟进行的研究课题、计划使用的设备、预计使用实验室的时间等与科研实验相关的详细内容,另外需要提供合理、可行的实验计划,以方便实验安排,减少实验周期和实验费用。
4.申请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除申请人员申请使用的设备外,申请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中心其它设备。对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有关规定处理。
5.申请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和仪器,使用仪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每次使用后应将仪器使用情况记录在案。损坏者需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
6.申请人员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钥匙,如发现,我中心将终止其在我中心进行科研实验的资格,追究其相应责任。
7.申请人员当天实验完成后,应清理实验用品,清理场地,关好水电,所有物品物归原处。
8.申请人员必须把防火、防爆等实验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严禁实验室明火出现,严禁在实验室抽烟,严禁在实验室吸烟、饮食、化妆、大声喧哗和午休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9.申请人员严禁未经同意私自拷贝、外带我中心公共计算机的信息、资料,不得剽窃、非法盗取已有的科研成果,如发现将上报至我校学术委员会、纪检委等上级机关进行处理。
10.申请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中心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11.申请人员需按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实验,如有特别需要,需向我中心相关人员申请,得到中心主任审批后才可进行实验,并要负责实验室的安全。
12.结束实验室工作之前,申请人员必须填写“离开实验室申请表”,清理、带走自备的实验相关试剂、器材,交还中心颁发的准入证,经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并签名后方可离开中心各实验室。
13.本中心实行有偿服务制度,其收费标准按中心有关收费规定执行。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