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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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中心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09   浏览次数:[]

 

中心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我校重要的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和具有对外分析测试资质的部门,为规范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为学校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和分析测试服务的作用,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中心各工作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中心制定的有关中心运行的规章制度;中心各岗位人员必须牢记并完成自己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年终考核主要依据。

2.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上班时间在岗制度,须自觉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岗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3.在岗期间,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岗,需要在办公室门上专门位置标明事由及联系电话,如果办公室有其他同事,移交自己承担事务与办公室其他可替代同事。

4.中心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报请中心主任审批并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其岗位工作需提前找到能够负责其岗位职责的同事或助管,及时处理工作相关事宜。

5.中心工作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下,如承担分院教学任务,中心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并报请中心主任审批后才可以为学校各分院相关专业进行课堂理论教学及实验教学,每学期教学课程不超过1门(45课时及以下)。

6.基于中心服务于科研工作的特性,中心各岗位工作人员依据实际需求,需要在寒暑假进行值班工作的需报请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以保证广大师生科研过程对仪器设备的需求。

 

 

 

 

长春师范大学中心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

2020年3月